宝清关于我们

我们是一家正规的债务追讨公司,不成功不收取任何费用。我们采用专业、正规、合法的方式为众多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小型公司及个人提供讨债、追债、欠款追收、债务催收、债务清收、要账、收帐服务,本公司可以通过各方面的关系及策略为您处理一些因各种原因而拖欠,法院无法执行,地方保护主义,地方势力而造成的债权事宜,使您的资金得到真正的正常流通,也使您的利益得到真正的保障。

本公司硬件成熟、队伍专业、实力雄厚、手段丰富、观念超新,具有高效、诚信、迅速的特点。承接全国业务,并承诺不成功不收费。

我们的服务宗旨——诚、信、诺、和、善、誉

诚:诚信待人

信:信誉至上

诺:一诺千金

和:和气生财

善:从善如流

誉:誉满天下

我们的优势

1、背景优势:对于本地社交文化和地域文化信息的平衡掌握;

2、资源优势:多年的行业探索,积累了社会各阶层庞大的关系网。

3、人才优势:数十位富有经验的商账追讨师和技术扎实的调查员坐阵;

4、工具优势:经典独创、具有实战作用的咨询工具与分析模型。

宝清县位于东经131°12′至133°30′,北纬45°45′至46°55′,距双鸭山市东南100千米处。面积13443平方千米。总人口42万人(2004年)。县人民政府驻宝清镇。地势由西南向东北逐渐倾斜,东西南三面环山,北部为平原区,地势平坦。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3.2℃,年平均降水574毫米。宝清地名是由县城南宝清河而得名。“宝清”为满语“猴子”的意思。虞为息慎地;夏至周属肃慎地;汉晋为挹娄地;北魏以后为勿吉靺鞨黑水部;唐及五代,初为靺鞨的黑水部,后属渤海;辽为渤海,后属乌舍;金为胡尔哈路;元为胡尔哈路万户府;明为努儿干都司;清为窝集部诺罗路;后为三姓及临江属境.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设三姓协领归吉林省管辖;雍正十一年(1733年)为三姓的属地;光绪三十三年临江设州,宣统元年(1909年)改为临江府,宝清又隶属于临江府管辖,同年宝清己奏明设州但未能实行派官设治;民国二年(1913年)改为宝清州,五年(1916年)改宝清县,直属吉林省所辖;康德元年(1934年)十二月实行地方行政机构改革,将东北划为十四省,宝清县划属三江省;康德六年(1939年)六月在康德四年(1937年)7月第二次行政机构改革,划东北为十六省的基础上,又增设东安、北安两省,宝清又划属东安省;康德十年(1943年)十月设置乐满总省(包括牡丹江、东安、间岛三省)和兴安总省(包括兴,安东、西、南、北四省)。宝清隶属东满总省的东安区域管辖;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六月五日公布东北新省区方案。划东北为九省,宝清又划属合江省;全国解放后;恢复东三省,又划归黑龙江省所辖。